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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六项环境

  上海千实精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行业资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治理污染,保护环境,促进科技进步,生态环境部开展了《制药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氮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农药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制革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电镀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6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编制工作。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上述6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

  《制药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 律,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推动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参考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 13554 高效空气过滤器;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1903 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5 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规程编制。

  本标准提出了原料药(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和制剂类制药工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可作为原料药(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和制剂类制药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本标准也适用于产品与药物结构相似的兽用药品制造企业及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污染防治技术选 择的参考。

  《氮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 污染防治法》等法律,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推动氮肥工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参考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8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HJ 577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79 膜分离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等规程编制。

  本标准提出了氮肥工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可作为氮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 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农药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 污染防治法》等法律,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农药制造工业污染防治 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参考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21523 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9727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规程编制。

  本标准提出了农药制造工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可作为农药制造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 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农药生产的中间体生产企业的污染防治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制革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 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防治生 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制革工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参考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6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HJ 577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1095 芬顿氧化法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6 污水混凝与絮凝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等规程编制。

  本标准提出了制革工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可作为制革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等法律,防治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参考GB 4284 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9078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9430 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规程编制。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污染物的产生、行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预防技术、污染治理技术、环境管理措施及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等相关要求。

  本标准可作为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本标准不适用于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含发酵工艺)生产和调味品料酒制造中的原料酒生产。

  《电镀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 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 律,防治电镀行业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电镀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参考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排放口(源);GB 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1900—2008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5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760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等规程编制。

  本标准规定了含电镀工艺、化学镀工艺、阳极氧化工艺的独立/非独立电镀企业或生产设施、电镀 园区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可作为电镀企业或生产设施、电镀园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 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本标准不适用于钢铁化学氧化(发蓝)工艺,磷化、锆化、硅烷化等涂装前处理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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